• 鲁金办发[2009]6号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变更事项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市金融办及有关部门:
        为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积极健康发展,现就小额贷款公司变更事项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小额贷款公司变更事项的范围
    小额贷款公司变更事项包括:
    (一)  变更公司名称
    (二)  变更公司组织形式
    (三)  变更公司住所
    (四)  变更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
    (五)  变更股权结构或注册资本
    (六)  变更经营范围
    小额贷款公司变更上述第(一)、(二)、(三)项,需报小额贷款公司市主管部门批准后,抄报省金融办;变更第(四)项,需经省金融办审定任职资格;变更上述第(五)、(六)事项,需报省金融办核准批复。
    二、小额贷款公司变更事项的程序
    小额贷款公司变更事项,按照以下程序实施变更。
    (一)小额贷款公司向住所所在地县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二)按照上述规定的权限逐级办理。涉及第(一)、(二)、(三)项变更的,由市主管部门办理,抄报省金融办;涉及第(四)、(五)、(六)项变更的,由市主管部门报省金融办。
    (三)营业执照变更后,小额贷款公司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主管部门留存。
    三、小额贷款公司变更事项需报的材料
    小额贷款公司变更上述事项,必须具备以下两项材料:
    1、小额贷款公司向县主管部门提交的变更事项申请书,其中要对“变更的事项 、原因、目的,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拟变更时间、是否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等做详细说明。
    2、小额贷款公司关于同意进行事项变更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除上述材料外,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各事项还需按以下要求报送材料:
    (一)变更公司名称
    1、小额贷款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的名称预先核准书。
    (二)变更公司住所
    1、小额贷款公司新住所使用证明(租赁协议等),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三)变更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
    1、《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定表》一式四份。主管部门应在《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定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该表一式四份,省金融办、市主管部门、县主管部门、小额贷款公司各执1份。
    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3、新拟任董事长、总经理户籍和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四)变更股权结构或注册资本
    1、变更后的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名册。
    2、股东发生变化的,还应提供新股东相关材料,内容和要求按照《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材料申报指引》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3、县主管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变更申请的审核意见。
    4、市主管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变更申请的审核意见,内容和要求按照《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材料申报指引》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5、取得省金融办的批复文件时,同时提供有合法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变更股权结构或注册资本,出资人必须以货币出资,并一次交清。
    (五)变更经营范围
    1、小额贷款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无指定用途的审计报告及申请变更上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变更经营范围的可行性方案。主要包括:当地经济发展和金融服务情况,新业务的市场前景分析,新业务的定位、财务预测、收益水平,业务拓展策略以及风险控制手段等。
    变更事项申请材料的格式要求按照《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材料申报指引》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各市金融办应按照上述要求,指导辖内小额贷款公司做好变更事项报批有关事宜。违反规定对变更事项不报批的,按照《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