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会员单位:
        自全国开展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以来,济南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在济南市互金整治办的正确指导下,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P2P网络借贷整改工作,已发布《整改验收申请材料参考目录》、《业务活动信息披露列表》等参考文件,组织协调开展银行资金存管、电子签章电子存证、信息系统定级备案及等级测试对接交流培训等工作,统一签署《行业自律公约》,制定发布《济南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试行)》,规范指导即将退出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稳有序退出网贷行业,整体专项整治工作稳序进行。
        近期,全国范围内出现网络借贷平台项目逾期增加、退出增多、借款人恶意逃废债现象及一些不实传言或不当报道误导社会舆论,造成投资人恐慌情绪蔓延;甚至出现平台“爆雷”、“跑路”等事件,严重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影响社会与金融稳定。为进一步规范网贷机构业务行为,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济南市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的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协会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和自律公约,对各会员单位及网贷机构通知如下:
        一、明确信息中介定位,坚决进行整改,坚持合规经营。
        各网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定位,维护出借人与借款人合法权益,坚持小额分散功能,定位线上经营模式,建立合理定价机制,要严格按照省、市互金整治办监管要求,进行自查整改,不得存在侥幸心理、弄虚作假;要明确职责分工,严抓落实,确保整改真实到位;要守住法律底线,不得触及政策“红线”,规范化运营,以服务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
        二、严控业务规模,加快化解存量不合规业务。
        严格落实省、市互金整治办关于整治期间“业务规模不增加、存量不合规业务规模必须压降、不再新增不合规业务”的监管要求,各网贷机构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严控业务规模,加快存量不合规业务压降化解力度,尽快将不合规业务压降至零。
        三、加强投资者风险教育,强化风险管理。
        加强投资者风险警示教育,明确信息中介定位,向投资者在醒目位置提示风险,尤其是风险自担原则,并做好信息披露相关工作。应积极参加济南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组织的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线上培训考试,系统化学习金融知识、政策法规,掌握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措施,提升从业人员责任意识、合规意识、风险防范意识,促进行业规范化运营。
        四、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不断完善信披内容。
        按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要求,在平台显著位置设置信息披露专栏,向社会公众公示机构基本信息、运营信息、项目信息、重大风险信息等相关信息,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拖延披露;要认真参照《业务活动信息披露列表》不断完善内容,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建立客观、公开、透明的业务活动环境。
        五、提升行业透明度,加强舆论疏导。
        应主动完善信息披露事项,就应公开的信息作出及时合理披露,提升行业透明度;积极稳妥应对舆情,及时消除公众误会,避免公众因不实信息误导引发恐慌情绪和挤兑等次生风险。支持媒体基于新闻真实性原则,客观理性报道网贷资讯,切实承担社会监督职责,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对以混淆概念等手段吸引公众眼球,恶意制造恐慌、借机敲诈勒索的媒体,建议各网贷机构加强维权意识,搜集证据并提请执法机关予以处置。
        六、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平稳有序退出网贷行业。
       济南市域内自愿退出或已不具备运营能力拟退出网贷行业的网贷机构,应按照《济南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试行)》规定,积极主动承担责任,做好退出预警机制,制定退出计划、资金清偿方案,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退出期间严禁跑路、失联,经营上遇到困难的,主动与协会、监管部门进行沟通,妥善有序退出;如有恶性退出或退出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济南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将协助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依法对其处置。
     
     
     
                               济南市互联网金融协会
                                  2018年7月27日
    附通知原文:


     
    (济南互金协会秘书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