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国内通过发行代币形式包括首次代币发行(ICO)进行融资的活动大量涌现,投机炒作盛行。该类活动本质上属于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非法发售代币票券以及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批示要求,为防范化解相关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将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纳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对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妥善处置风险,全面停止新发生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济南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提醒
        社会公众应正确认识代币发行融资活动风险和相关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危害,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及风险识别能力,坚决不参加代币发行融资行为,谨防上当受骗。济南市域内开展代币融资的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立即停止新开展业务,稳妥有序退出市场。

    济南市互金整治办
      2017年9月14日
     
    来源:泉城金融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