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3日上午,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在龙奥大厦召开。会议邀请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相关负责同志对《关于积极应对疫情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进行解读并答记者提问。
    签订18亿元合同专项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华介绍,国开行山东分行与市城投集团签订了18亿元的合同,专项用于支持我市疫情防控工作。
      做好疫情防控和金融服务工作。成立了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措施。1月28日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领导带队,分9个小组陆续深入全市银行、证券、保险等50余家金融机构及营业网点,对其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对接工作。目前,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济南永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均获得了银行的授信意向。
      争取国开行疫情防控政策性资金。引导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加强与国开行山东分行对接,争取长期低息的疫情防控政策性资金。目前,国开行山东分行与市城投集团签订了18亿元的合同,专项用于支持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并对齐鲁银行和莱商银行通过授信的方式来解决广大中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
      调度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融资需求,加强线上银企对接。第一批调度了有融资需求的企业191家,金额58.16亿元。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企业融资需求信息推送给各驻济银行机构,指导辖内银行机构积极开展对接。对这些资金需求的解决情况,我市将安排专班负责,按天调度,最大限度地协调解决合理的资金需求。
    为企业拨付疫情防控各类资金7.4亿元
      市财政局副局长王传秋在答记者问中表示,市财政部门特事特办,统筹安排,已拨付疫情防控各类资金7.4亿元。
      保障好资金为企业健康发展做后盾。市财政已拨付疫情防控各类资金7.4亿元,全力支持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企业复产复工创造条件。对列入2020年度预算支持的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抓紧启动企业申报程序,并加快资金审核进度,开通资金支付“绿色通道”,优先保障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发展资金拨付。
      为企业健康发展注活力。对符合条件的我市中小微企业使用银行贷款,按年度实际支付利息和担保费用的40%给予融资费用补贴,其中小微企业可按50%补贴。今年全市财政贴息资金达3亿多元,中小微企业可向属地财政部门进行咨询申报。为支持防疫药品研发和技术攻关,财政拟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重点支持新冠肺炎快速检测诊断技术、检测试纸试剂研发,药物筛选、中西医预防、治疗技术的科研攻关。目前,该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支持减负助企业轻装上阵。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四大类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到8年,再如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符合条件企业可依法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在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方面的优惠。
      王传秋表示,具体优惠政策在市财政门户网站公开,也在爱济南新闻客户端、公益信息平台等渠道推送,让企业对自己能享受的优惠政策一目了然。
    政策从制定到印发实施仅用2天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波介绍了积极应对疫情,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有关工作情况。
      据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针对广大中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牵头制定了《关于积极应对疫情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并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政策从制定到印发实施仅用了两天时间,创下了全市政策出台用时最短的纪录。
      《若干政策》从加大金融支持、减轻企业负担、稳定职工队伍、强化要素保障、支持科技创新、优化提升服务等6个方面,提出了17条务实管用的政策措施,涉及资金、费用、成本、用工等当前中小微企业最关注的生存问题。
      突出信心传递,提振中小微企业战胜困难的信心决心。围绕稳定职工队伍,提出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同时,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可申请缓交社会保险费,其间,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和个人权益记录不受影响。
      突出纾困解难,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现实困难。围绕减轻企业负担提出3条政策措施,包括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税费和清理拖欠账款。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2个月房租免收、4个月房租减半,鼓励疫情期间各类市场运营主体减免承租企业租金,根据减免费用总额,给予一定比例财政补助。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中小微企业,可提出税款缴纳延期申请,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
      突出优化服务,持续为中小微企业保驾护航。开通绿色通道,全力满足疫情防控需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建立资金审核绿色通道,对列入2020年度预算支持的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抓紧组织企业申报,加快资金审核进度,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无偿法律援助,解决企业用工、商业合作等法律风险和纠纷。
    严禁抽贷断贷压贷 送上金融“及时雨”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华介绍了我市加大金融支持、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
      确保中小微企业贷款量增价降。严格落实国家疫情防控期间信贷政策,引导驻济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在满足疫情防控领域各类企业信贷需求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信贷资源,确保2020年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平均增速。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资金暂时受困的中小微企业,严禁各银行机构抽贷、断贷、压贷,利用好展期、无还本续贷、借新还旧等方式对贷款进行业务重组。
      线上金融服务,加快银企对接速度。各银行机构要充分利用山东省融资服务网络平台、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数字金融“一贷通”融资服务平台(“101”模式平台)、银税互动平台等渠道开展线上对接。
      深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近期,我市抓紧“金融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27条”配套实施细则,3月底前集中兑现一次,切实将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将疫情对银行和中小微企业的冲击降至最低。
      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融资增信功能。济南市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优先保证融资担保资源支持防疫工作,重点保障抗击疫情一线的物资生产、采购、储备、运输、流通等环节的融资担保需求,全力为受保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增信服务。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积极配合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合理安排贷款的延期和展期,并采取降低或缓收担保费等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于在疫情期间给中小微企业担保出现的问题,政府将会区别对待,给予风险补偿。
    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可缓缴社会保险费
      为积极应对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切实减轻疫情期间企业缴费负担,我市制定出台了“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2月4日,我市制定出台了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连续3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3个月以上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中小微企业,实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2020〕4号),对中小企业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工作进一步放宽条件,取消了“连续3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3个月以上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中小微企业”等条件限制。按照省统一要求,今年2月起,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可以申请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首次缓缴期不超过3个月。缓缴期满,用人单位仍无法正常经营的,可再次予以延期,累计缓缴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用人单位应继续按月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与所在单位不再存续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单独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缓缴期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补缴相应社会保险费。
    累计支出失业保险基金3亿元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壮介绍了“实施援企稳岗政策”“缓缴社会保险费”等工作情况。
    实施援企稳岗政策自2015年实施以来,全市共支出失业保险基金3亿元,惠及企业4712家,为我市企业发展和就业局势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了抗击这次疫情,我市进一步放宽条件、降低门槛,受益面更大,受益企业更多,特别是30人以下的小微企业,预计会比往年大幅增加。
      稳岗返还标准。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共同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为基数,返还标准分别为:一般企业按50%执行;“十强”产业企业按60%执行;化解钢铁、煤炭、煤电等过剩产能企业按70%执行。“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按上年度6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50%执行。
      申请条件。独立参保缴费、非严重违法失信或“僵尸”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5.5%。30人以下企业的裁员率不超过20%。
      申请材料。企业申请稳岗返还只需提交《济南市企业稳岗返还申请审批表》和不裁员少裁员承诺书即可。“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来源:济南日报